时间: 2025-05-02 10:05:41
在历史上,有些国家从两院制转变为一院制,以提高决策效率。
1. 【一院制】 两院制”的对称。议会只设一个议院,由它行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芬兰、丹麦、新加坡、突尼斯等国采用。主张者的理由是公意只有一个,不必设立两院;且一院办事便捷,容易通过法案,可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2. 【两院制】 某些国家议会分设两院的制度。两院议员一般都由选举产生并定期改选,两院都有立法和监督行政的权力,但名称各有不同,如英国叫上议院和下议院,美国、日本叫参议院和众议院,法国叫参议院和国民议会。
3. 【国家】 阶级统治的工具,同时兼有社会管理的职能。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它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指一个国家的整个区域:蒙古国是个内陆~。
4. 【有些】 有一些。表示数量不多; 犹有的。表示其中的一部分; 略微﹐稍微。
5. 【策效】 谋划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