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5-17 13:21:15
在商业谈判中,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意味着你必须先提供一些优惠条件来吸引对方。
最后更新时间:2024-08-16 21:37:39
句子:“在商业谈判中,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意味着你必须先提供一些优惠条件来吸引对方。”
句子时态为一般现在时,语态为主动语态,句型为陈述句。
句子在商业谈判的背景下,强调了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需要先给予对方一些好处,以此来建立合作关系或达成协议。
在实际交流中,这句话可以用来说明在商业谈判中的一种策略,即通过提供优惠条件来吸引对方,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策略体现了互惠互利的原则。
可以尝试用不同的句式表达相同的意思:
这个句子中的成语“将欲取之,必先与之”体现了**传统文化中的互惠原则和先予后取的智慧。在商业谈判中,这种策略被广泛应用,体现了一种合作共赢的理念。
英文翻译:In business negotiations, to get something, you must first give something, which means you have to offer some favorable terms to attract the other party.
日文翻译:ビジネス交渉では、何かを得るためにはまず何かを与え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ということは、相手を引き寄せるためにいくつかの有利な条件を提供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ことを意味します。
德文翻译:In Geschäftsverhandlungen bedeutet "um etwas zu bekommen, musst du zuerst etwas geben", dass du dem anderen Teil einige vorteilhafte Bedingungen anbieten musst, um ihn anzuziehen.
在不同语言的翻译中,核心意思保持一致,即在商业谈判中,为了获得利益,必须先给予对方一些好处。这种策略在不同文化中都有体现,但在表达上会有细微的差异。
这句话通常出现在讨论商业策略、谈判技巧或合作关系的文章或对话中。它强调了在商业活动中,通过先给予来建立信任和合作的重要性。
1. 【一些】 表示数量少。犹一点; 表示不止一种或一次。
2. 【吸引】 把事物或别人的注意力引到自己方面来吸引力|磁石能把铁吸引过来|这部电影深深地吸引了我; 吸收引进吸引人才|吸引德才兼备的青年干部以充实各级领导班子。
3. 【商业】 以买卖方式使商品流通的经济活动,也指组织商品流通的国民经济部门。
4. 【必须】 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一定要学习~刻苦钻研; 加强命令语气明天你~来。‖‘必须’的否定是‘无须’、‘不须’或‘不必’。
5. 【意味着】 表示某种含义;含有某种意义。
6. 【提供】 供给。谓提出可供参考或利用的意见﹑资料﹑物资﹑条件等。
7. 【谈判】 双方或数方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会谈交战双方就停火问题进行谈判。